我們的資深記者文豪說他真的被氣到了。針對文林苑都更案,文豪分析造成王家事件的背後還有更重要的原因,這個幕後的「藏鏡人」巧妙的讓王家成為「貪婪釘子戶」,再借市府的手強制拆除。甚至到現在,都還能夠躲在聲討政府與法制爭議的聲浪背後。
以下就是文豪的熱血專業分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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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贏就是:王家被劃出都更範圍、36戶也可以都更重建、建商賺到容積獎勵的利益。
一贏三輸則是:建商贏了,賺到更多的容積獎勵。三輸就是:王家房子被拆了、36戶都更房子到現在還沒蓋好、市府淪為打手,加深人民的剝奪感。
原本有機會三贏的,不過在藏鏡人的精心佈局下,王家被打成釘子戶形象,成為阻礙都更推動的貪財者,並運用法律與操縱輿論媒體的方式,一步步強化王家是釘子戶,36戶是受都更拖延受害者的形象,讓執法者乃至於整個社會,產生錯覺。
用公聽會移轉目光焦點,決戰都更境外
一直到現在,許多人,甚至包括王家自己,都還以為是因為沒有參加公聽會表達不願意參與都更,所以被視為同意,被劃入都更範圍。事實上,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第2 項規定,「實施者於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期間,應舉辦公聽會,其目的僅在於聽取民眾之意見,作為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參考,並非作成任何決定或決議,對於實施者亦無拘束力」。
也就是說,無論王家有無參加公聽會表達反對意見,有無寄發存證信函書面表達反對,都無法改變王家在事業概要階段指定都更單元範圍時,就已經明確表示「不同意」的事實。這一點,在行政訴訟判決書中,台北市政府與樂揚建設的答辯都已經「坦白承認」。
許多人說,王家真的自始不知道公聽會召開嗎?自己沒有參加公聽會表達強烈反對,怪誰哩?
同樣的問題,我們也可以反問:建商可能自始不知道王家反對嗎?建商沒有取得王家書面同意,將對方土地劃入都更範圍,導致後續工程無法進行,怪誰哩?
中國時報有篇報導是這樣寫的,摘要如下:「樂揚建設副總經理鄒雪娥指出,北市府希望建商與居民多溝通,只是法定公聽會議要求兩次,政府與樂揚辦理的公聽會已多達十餘次,就是沒結果。」
姑且不論這十餘次究竟叫「公聽會」還是「協調會」,「十餘次」還能讓建商不知道王家不願意參與都更的意願,「十餘次」還不能表達出王家強烈的意願,恐怕很難吧。如果王家沒有參加兩次法定公聽會表達意見,就視為「同意」參與都更,哪還需要後續「十餘次」公聽會的舉辦?(請見報導連結)
那些爭論王家真的自始不知道公聽會舉辦的質疑聲音,請就此打住吧!別再圍繞在這個不具實質意義的問題。公聽會結論是沒有拘束力的!藏鏡人將王家與建商的訴訟戰場,將輿論目光拉到公聽會,只是移魂大法,讓王家提出一個爭點無意義的必敗訴訟,因為有沒有收到開會通知,根本不是都市更新條例的重點。
怎麼剛剛好是兩億?
輿論風聲說,王家獅子大開口,要求建商補償兩億元,才願意搬走。很湊巧地,我們在網路上看到頗耐人尋味的報導,在標題為「樂揚建設副總都更路迢迢 鄒雪娥淚往肚吞」的報導中提到:
「鄒雪娥說,文林苑在民國98年核定都更之後,當時是以每坪42~48萬元不等的價格跟住戶們做權利變換,如果換算總銷,當時是11億元左右,但成本就高達9億元,成本相當高,沒有外傳的暴利,如果順利,那2億是可以賺到手的,但到目前,尚有一戶不同意拆遷,也一直打官司,指控建商是暴利,不願拆遷及答應加入都更。」
「鄒雪娥說,那位住戶約是58坪土地,依權利變換計算,擁有7000多萬元的權利,但是,住戶一直認為建商是暴利,堅持要2億多元的高價,住戶們都是鄰居朋友,不可能有秘密,建商不能答應這種要求,如果答應,不只對不起以前答應的住戶,也有住戶乾脆跟她挑明說,如果答應,住戶將一切重來,以新價格來談,事情不但無法解決,還會血本無歸,事情就這樣一直拖著。」
好巧喔,一說文林苑都更的利潤是2億,又同時說王家獅子大開口要2億,為何這麼湊巧都是「兩億」哩?建商的利潤真的只有兩億?王家口中會出現兩億,是否在藏鏡人的設計下脫口而出,以營造王家就是貪得無饜的形象?(請詳見「樂揚建設副總都更路迢迢 鄒雪娥淚往肚」的報導)
更何況建商的利潤真的只有兩億?再請見蘋果日報「建案也信託自保 遮掉「樂揚」悄改名」的報導,其中提到「文林苑建築總樓地板面積為4548.79坪,因違建拆除、都市更新獎勵增加的坪數為882.71坪,以每坪55萬元換算,樂揚透過都更方式開發,比一般建案多賺4.85億元。」 (報導連結)
而「樂揚建設副總都更路迢迢 鄒雪娥淚往肚」的報導則提到,「如今,房地產價格比起民國98年已漲了一些,據當地房仲估價,如果是新房子,可能有每坪超過62~65萬元的行情,也就是每坪漲了約20萬元,算是十分高。」
如果這樣計算,樂揚透過都更方式,比一般建案多賺不只4.85億元耶!那如果王家開兩億,建商真的會賠本嗎?
究竟是36戶想要都更,還是建商想要都更?
在「樂揚建設副總都更路迢迢 鄒雪娥淚往肚」的報導,裡面寫著這樣的內容:
「因為這個理想,讓鄒雪娥在推動都更案時候,甚至可以流下眼淚,例如樂揚建設在士林開發的「文林苑」個案。」
「這是一個標準都更案,基地581坪,一共有38單位的住戶,從民國95年啟動開發,民國98年被核准都更事業,建設公司於是展開一步步的遊說,洽談合作案。」
「她說,在那個老舊社區裡,偶有吸膠的痕跡,也有一些似乎是治安疑慮的角落,看著一些老伯伯、老婆婆們拖著膝蓋關節病痛的步履上下老舊樓梯,心裡的感慨很深很重;也因為房屋老舊,這些善良的父母們,存錢讓孩子到其他地方買新房子,生活更好,自己依舊守著老家,不願輕言離開,有的孤獨而居,有的老夫妻相依為命而住。」
看完這些文字,你有沒有覺得很好奇:究竟是36戶想要都更,還是樂揚建設副總鄒雪娥想要都更?感覺好像是建商更想要都更耶!那怎麼會是36戶與王家、95%與5%的利益權衡?應該是「建商與36戶」、「建商與王家」的權衡呀!36戶沒有辦法趕快入厝新房,為何會與釘子戶王家有關?應該是建商的責任呀!是建商當初找住戶一步步遊說,洽談合作案的呀!住戶真的有主動發起都更嗎?
但藏鏡人很厲害,動員答應都更戶到市府前陳情,營造是王家釘子戶阻礙都更的情形,完全避談建商還沒有確定與王家達成都更合作的協議下,就開始賣預售屋。因此,建商的責任被轉嫁到王家身上,王家成為都更絆腳石。藏鏡人透過輿論與議員質詢,巧妙地讓郝市長感受到這36戶的痛苦,運用都更條例的代拆機制,巧妙地借刀殺人,剷除掉王家的透天厝。
各位看官,讀完以上的分析,有沒有背脊一涼的感覺?這個藏鏡人到底是誰?好可怕喔~